醫療領域的另一扇“壟斷之門”——揭開洋品牌醫療器械壟斷高價黑幕
新華網上海8月5日電 (“新華視點”記者周琳 黃安琪 劉元旭)日前,上海市人民法院對全國*縱向壟斷案作出終審宣判,強生(上海)醫療器材有限公司、強生(中國)醫療器材有限公司限制“zui低轉售價格”構成“壟斷”,被判賠償經銷商53萬元。
繼葛蘭素史克案揭開藥價虛高黑幕之后,強生案引發了人們對洋品牌醫療器械壟斷高價的質疑。從“供應商”到“手術臺”,身價翻了幾倍?巨額差價因何而來?新華社“新華視點”記者進行了調查。
洋品牌“行霸天下” 銷售價“居高不下”
大到診療設備,小到心臟支架,醫療器械市場一個業內*的判斷是,“國貨”和“外國貨”份額三七開。
根據中國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的統計,2012年,我國醫療器械進口總額為124.72億美元,同比增長14.56%。
而對于不少飽受疾病折磨、經濟負擔沉重的患者,卻不得不面對這樣的無奈:裝個人工關節、心臟支架等,醫生樂于推薦“洋品牌”,價格自然也高出不少。做個檢查,所使用的彩超儀、核磁檢查設備、生化分析儀等也基本都是“國外造”,檢查費動輒幾百上千。
“在上海,目前骨科植入物和心臟科植入物領域,跨國公司產品占據了絕大多數份額,價格也比本土企業貴50%左右。”中國醫療器械行業協會外科植入物專業委員會名譽理事長姚志修說。
這樣的“高價”中除了部分性能可能更好外,究竟有沒有、有多少“水分”,也成為患者心中的疑問。
“有個75歲的老朋友出了交通事故,醫院非要安裝7萬元的人工關節,要不就轉院。”一位業內人士說,他不得已轉院后所用的同類型關節只花了4萬元。“這好比你要買車,明明只需沃爾沃,可對方卻非要你買法拉利。”
姚志修也和記者講述了自己一個朋友的遭遇:一位香港的老太太,在內地一家醫院做手術,安裝了人工關節,雖然手術費便宜,但回香港后手術中的材料費卻被拒絕報銷,理由是超出香港價格1倍以上。
限低價“推波助瀾” 高回扣“火上澆油”
參與強生案審判的法院工作人員介紹,北京銳邦涌和科貿有限公司是強生公司醫用縫線、吻合器等醫療器械的經銷商。但在2008年的經銷合同中,強生卻約定銳邦不得以低于規定的價格銷售產品,在發現銳邦“違反規定私自低價”后,強生公司取消其在部分醫院經銷權,zui后還停止供貨。
“這種限制經銷商轉售價格行為,導致了產品價格被人為推高,生產商將高價的利潤‘收入囊中’。”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教授龔炯說。
壟斷,固然是企業追逐*的結果。然而業內人士透露,還有一些企業定出高價,是為了消化背后商業賄賂的“黑色成本”。
一位曾經擔任醫療器械合資公司總的業內人士說,產品定價高,醫院、科室、醫務人員獲得的回扣也高,推薦產品的積極性大,銷量也能保證。
姚志修舉例說,回扣比例基本都差不多,但進口產品單價高,回扣自然更加豐厚。假設一個進口人工關節價格3萬元,回扣可能六七千元;而國產的價格1.5萬元,回扣就只有三千元左右。
從近幾年曝光的案件中,這種現象便可見一斑:一臺美國品牌的彩色血流圖成像系統以98萬元的價格賣給醫院,而送給院長的回扣就達10萬元;一臺韓國產的三維多功能彩色多普勒超聲診斷儀賣給醫院價格是160多萬元,而送給院長的“好處費”高達30萬元;一個合資的心臟固定器市價2萬元,醫生回扣就有3800元。各種“好處費”,zui終由患者“買單”。
強力“反壟斷” 消除“潛規則”
對于上游的強制“限低價”,下游經銷商往往只能“無奈接受”。反壟斷律師郝俊波表示,這種壟斷案件查處的難點在于,下游企業雖然也是這種壟斷協議的受害者,但可能迫于上游企業的壓力而不敢“抗爭”,只能被動接受zui低轉售價格,而zui終為高價“買單”的卻是患者。
“在藥品和醫療器械領域,如果一旦出現壟斷,zui終受傷的是患者。”郝俊波認為,有關部門應加大對反壟斷行為的處罰,增加壟斷企業的違法成本。如在上述案件中,強生公司僅被判決賠償50余萬元。這個數額強生肯定不會放在眼里的,難以起到有效的懲罰作用。
另外,采購、定價等環節存在監管“漏洞”,有著較大的“可操作空間”,導致醫療器械領域混亂,利益黑鏈叢生,價格虛高不下。
“一些地方醫療器械價格是由企業上報給行業協會、再上報給物價局備案,行業協會不會隨意更改價格,zui終導致用誰家的產品、定多少錢的學問很大,醫療器械也成為新的尋租方向。”一位醫療器械銷售商說。
2011年4月至2012年5月,江蘇省徐州市云龍區檢察院在醫療器械采購領域連續查辦了9件涉14人的腐敗系列案,涉案金額達400余萬元,醫療腐敗呈現從藥品轉向醫療器械的新動向。
有關專家認為,有關部門應完善醫療器械定價、采購制度和標準,加快打破“以藥養醫”格局,加大監管監督力度,鏟除尋租空間,遏制不正當競爭,防止尋租發生的費用zui終以高價方式轉嫁給患者。